110學年度台大法研所刑法組正取心得

ChickenWheel
Mar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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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7分

刑訴:45分

民法:56分

英文:58分

加權:306分(最低錄取分數:305.5分)

正取:17(共19人)

一、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上榜後要寫心得文的慣例,這樣講可能有點過分,但好的結果往往只會讓人不經意地將成功和自己付出的努力畫上連結,挫折,才是真的能夠使人反省自己可以改進的地方,下一次才能做得更好。

為了避免我犯了不當連結的錯誤,這篇心得文大部分是在放榜前抱著落榜的心態完成的;也為了避免浪費大家寶貴的時間,如果你只是想找到一個可以上榜的模範,你可以關掉這篇心得了,因為我只會寫自己做得很差的地方,算是反省文吧。

二、

生活作息部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就習慣晚睡了,導致早上都爬不起來,直接睡到中午。也不是沒有想過要早睡早起維持健康的好生活,但生理時鐘好像不允許,況且睡眼惺忪早起去圖書館也沒辦法念書,只是換個地方補眠而已,所以最後就索性睡飽再開始唸書吧。

三、

讀書計畫部分,當然也想過要把自己念書的進度排得很好看,但念不下去的時候就是真的念不下去,也嘗試過強迫自己坐在書桌前把安排的進度念完,但效率真的差到不行,為了避免淪為只剩形式上按照讀書計畫,我放棄了制定讀書計畫。

沒了讀書計畫之後好像對自己太好了,不想念書的時候就做其他事情,終於有一點該念書的感覺時,再開始念,唸到不想唸了就滑手機,滑到覺得又該念點書的時候再繼續唸。

如果從整體的觀點來看,這樣的唸書效率完全不及格;但如果單論真的在唸書的時段,其實效率蠻高的,還能維持愉悅的心情,可以說是父母師長看到會搖頭但我很喜歡的唸書方式吧。

四、

考高中大學的時候,每天關在補習班,一心只想著上建中、上台大法,結果小小年紀就給自己那麼大壓力的結果,還不是什麼都沒上,還搞得自己很厭世,根本就是多敗俱傷。

這次報了刑法組,是真的對刑法有興趣,但也對錄取率很絕望,不到兩趴的錄取率真的沒有什麼好期待的,保持心理健康,偶而幻想一下上榜就好,做好落榜的心理建設比較實際。

期望越高失望越高,放榜後半年就要面對更重要的國考,整個人都洩氣了根本無法期待找回動力,因此我想的是就算要折損我的心理健康,也是等到備戰國考再說,但我現在可能會有不同想法了。

五、

會選擇考刑法組的人,都是對刑法蠻有興趣的吧。我想像中的刑法是在基礎概念上自由延伸個人想法,預期上應該會是作答自由度很高的科目。

但我對刑法的憧憬應該是大一基礎課程被許恒達老師寵壞的結果,事實是並不是每個刑法教授都接受不同見解,甚至從題目就可以用獨門暗器把你刺死,這一點只能說自己太天真了,不知道社會還是很殘酷的。

在刑法的準備上,我還是乖乖先看完函授,然後整理筆記,再補充參考書以及教授文章的爭點。其實如果要以更考試取向的方式準備這一科,可以先調查哪些老師會出獨門暗器,哪些老師接受自由作答,然後只唸暗器派的老師的文章就可以了。但不要問我暗器派的名單,我如果知道的話刑法就不會37分了。

六、

我在政大根本沒有好好學過刑事訴訟法,老師甚至根本沒教到證據論,所以我的刑訴是靠函授打底的。

接著就是把固定出刑事訴訟法的二位老師的見解更深入地了解一遍,理論上應該是要把德派跟美派的基本前提到重要爭點的立場全部唸一遍,但我沒那麼喜歡刑訴,所以這科就很功利地只分別念了二位教授的書及文章。

結果論的話,幾乎每一小題都算是會寫,但因為太功利了也寫不出太深刻的內容,最後拿到45,應該就是每一小題都只拿到基本分吧。如果說再準備一次的話,或許可以考慮把大前提的擬答再寫得更詳盡一點,這樣可以帶進考場更多內容,說不定每一小題就能夠多拿個幾分了。

七、

身為刑法組被民法這科救了一命的感覺真的很奇妙,財產法的函授我太早看,要再複習的時候根本已經忘光,變成靠爭點和解題書重新架構一次,等於函授白看了;身分法看的時間倒是很剛好,這次考的爭點剛好函授有提到,雖然我聽函授的時候一直想說這麼冷門的爭點怎麼可能出現,但很感謝自己沒有功利到直接跳過,考試的時候還能依稀憑著一點印象大致上寫出問題意識,整體而言真的很幸運。

身為一個刑法組,真的沒有特別在這一科上做準備,但其實以結果論來說,刑法組的民法投資報酬率真的很高,首先你的競爭對手可能都只是大致看過這科而已,這是一個可以拉開差距的好機會;再來教授考慮到刑法組的考卷理論上也不會太刁難,出現冷門爭點的機率也比較低;況且,加權1.5倍其實也不少了,如果我再準備一次的話,應該會少唸一點刑法,多唸一點民法,這樣也不會一直對刑法37分耿耿於懷了。

八、

我個人是沒有很喜歡練題目,法律考試雖然用實例題包裝,但重點其實是爭點吧。我的想像中,教授閱卷的時候,應該是先找你有沒有抓到爭點,看你論述爭點的手法,然後瞄一下結論,應該就差不多打好分數了吧。畢竟幾百份考卷還要從頭看到尾,似乎有點太為難教授了。

認真寫題目的話,勢必會浪費很多時間在書寫「教授根本不在乎,但為了架構完整又一定要寫」的內容,所以只要先掌握審查模式(刑法),以及抓爭點的技能,練題目好像就不是那麼必要的事情。

與其練題目,不如把時間更聚焦在爭點,充實自己準備爭點大前提的深度跟廣度,或許在考試的時候會比較有幫助吧。

九、

整理筆記對我而言是很重要的環節,但我好像花太多時間想把自己的word檔設計很美觀的排版跟字型,這點真的是本末倒置的錯誤示範。

我對筆記的定義是,把所有可能接觸到的繁雜資訊,用自己的方式整理清楚,進而以可能在考試時輸出的長度,先寫好屬於自己的爭點大前提。基本上一個爭點的大前提真的不太可能寫超過200個字,除非考卷上真的沒幾個爭點吧。

另外,我通常不會直接把其他資料上的大前提全部抄過來,一來轉換成自己熟悉的文字有助於記憶,二來可能會在理解後發現學說間的相異點並沒有其他資料上描寫的那麼誇張,畢竟那些資料可能只是直接引用教授文章或實務見解而已,理解的工作還是交由自己比較合適。

十、

我考前很天真地認為個人見解是刑法組分數差距的關鍵,但我錯了,就算是刑法好了,首先你要先知道老師要考什麼爭點,接著只要拍老師馬屁就可以拿到高分了。再重複一次,把讀書重心過度放在個人見解的結果就是:刑法37分。

但不論要不要發展個人見解,找人討論還是蠻重要的一件事,我自己是人緣很差,也沒有認識幾個要考刑法組的同學,我也不太好意思麻煩厲害的人花寶貴的時間理解我沒什麼考試價值的問題,因此幾乎都是吵同一個人…所以培養好的人脈還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啊。

我真的很感謝在備考階段被我打擾還願意跟我討論爭點的人,雖然也不乏直接回我結論叫我背起來的,但我真的覺得討論是很有意義的事,當然前提是好的討論。好的討論是能夠在個案中回歸最基礎的原理原則,用合乎邏輯的思考方式,重新去看爭點,這個研究爭點的角度看似可以自己一個人完成,但其實多多少少還是會有盲點啦,所以個人認為討論是很重要的一環。

十一、

我沒有參加讀書會,我也沒有打算評論讀書會的優劣,但或許先了解自己的需求,評估參加讀書會的成本跟助益,再來決定自己是否真的需要這個資源會比較合適,不然也只是浪費自己的時間而已吧。

另外,好像很多人會有不參加讀書會就一定考不上的迷思,其實我自己也有很長一段時間懷疑沒參加讀書會的自己會不會其實程度很差,還自我感覺良好,但好像應該要對自己有信心一點。所以如果讀書會在你眼裡的功能跟文昌筆一樣,有拜有保佑,拜越多越好,那我會建議你多拜文昌帝君可能比較實際。

十二、

一點點理想。

刑法跟刑訴背後都有很深很深的理論基礎,甚至可以說是信仰等級了。如果只把罪刑法定跟無罪推定以完全的考試取向來學習,似乎已經和原本想要進入刑法組的理想背道而馳了。刑法在我眼中是很珍貴的知識:在感性中尋求理性,在混亂中尋求規律;在鳥瞰下保持微觀,在微觀中仍不忘鳥瞰。如果連刑法組的學生都只把刑法學當作單純的考試科目,實在是有點太可惜了。

但我也很現實地體認到,你把刑法唸得比別人透徹,或是你基本功非常扎實,幾乎不可能反應在你的成績上,因為考試就是很現實的,你根本不可能有機會寫到處罰基礎,甚至是理論背景;比起你的基本功有多好,老師一眼望過去還比較有機會看到你的字好不好看。

因此,如果再準備一次的話,我會跟體制妥協,先把重點放在考試會考的,更重要的是考卷上寫得出來的,至於理想的部分,考上再說吧。但考上後還能不能保持著,真的很難。

十三、

還有一點點運氣。

有些人說自己考上是運氣好,可能是出於謙虛的態度,但我真的不是謙虛。被自己不太擅長也沒特別準備的民法救了一把,更不用說幾乎是吊車尾的成績跟近乎絕望的錄取率,我根本沒辦法想像如果我當初知道這條路這麼辛苦,還會不會再選一次考刑法組,早就選其他更有機會上榜的組別了吧。

正是因為知道這個結果集結了多少巧合,更體會到自己的渺小,也更珍惜自己擁有的一切。內心的感受其實很複雜,但應該沒有人想知道,就不把心得文打成抒情文了。

十四、

在考試前,我默默發了一個願,如果順利考上台大,要免費帶個讀書會。但我事後想想,用一個自己沒有親自受惠的方式作為報答手段,好像不太好,到時候不小心搞砸的話就更不好了。

所以我想轉化一下自己的祭品,既然親自深刻體會過想找人討論卻不敢問人的窘境,以這個角度出發作為回饋可能會更適合。在我能力範圍內,歡迎找不到人討論刑法的人用臉書和我討論爭點,期限就先訂到明年研究所考試,我會盡量回,但如果丟題目的就不會回了,因為只討論爭點喔。

這樣應該不算食言吧,希望不要遭天譴。

感謝看到這裡的人,也許這篇心得沒辦法幫助你順利上榜,但可能可以少走一點點冤枉路,得到一點點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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